技術文章
Technical articles一般實驗條件
在表1中的現行標準的實驗條件與在標準DIN EN ISO 6988中的條件有部分不同。然而,當進行實驗時,在標準DIN EN ISO 6988子條款6.1,6.2和6.4給出的說明應該也要考慮。
備注:在實驗箱底,實驗階段的開始添加太多的二氧化硫會快速溶解到水中。因此,有效的二氧化硫濃度在理論數量上大約是1/7。當然,在實驗階段,開始的濃度不會保持穩定,首先快速下降然后慢慢下降。
在第二次實驗階段時,應該不加熱并且實驗箱打開或通風1.5小時以上,可達到表1中給出的暴露條件。
實驗為期
除非實驗持續期已,否則在相關的實驗標準提及的24小時的一個循環的1,2,5,10,15或20個循環應進行。如果已到了一個不能接受的腐蝕程度時,或如果試樣外觀或功能已經受損應終止實驗。
如果照常,幾個循環可繼續進行,那么要注意水和二氧化硫在每個循環后都務必要進行更換,如標準DIN EN ISO 6988的子條款6.5.1的那樣。
性能檢驗
為了保證在一個或多個實驗設備下獲得實驗結果的可現性和再生性,應進行性能檢驗。
在子條款9.1和9.6給出的規范是基于額定容量為300L的實驗箱。